摘要
据哈萨克斯坦总理新闻办公室透露,哈政府已经确定了2006年度引进外国劳动力的限额。根据哈政府令,2006年度引进外国劳动力的限额为哈国经济自立人口的0.45%,其中,一类和二类劳动力(单位的领导人员、受过高等和中等职业教育的专家)的限额为0.21%,三类劳动力(技术工人)的限额为0.11%,四类劳动力(从事季节性农业作业的工人)的限额为0.13%。该命令自正式公布之日起10天后生效。
出处
《中亚信息》
2006年第1期32-32,共1页
Central Asian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