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的十项监督制度中,重中之重和难中之难是“罢免或撤换”。中央日前正在制定有关实施办法,将在党的各级地方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这个层面上率先正式启动罢免或撤换机制。这项制度的建立,将是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的一个重大创新和突破,是完善党内民主选举制度的一个重大步骤。因为所谓民主选举制度,其实质包含民主选任和民主罢免,只有两者并重、有机结合,才是一种比较完善的民主决定领导干部的制度。
出处
《领导科学》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18-18,共1页
Leadership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