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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调整的背景、依据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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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10月27日,备受瞩目的个人所得税改革落下帷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确定了工资薪金所得16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此次个税修改是1994年税制改革以来第一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是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的必然要求,1600元的扣除标准既合理地估计了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支出水平,又照顾了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同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有利于税法的前后衔接以保持其相对稳定。
机构地区 财政部税政司
出处 《财务与会计(理财版)》 2006年第1期17-18,共2页 Finance&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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