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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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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于2002年承包了村里的5亩土地,种植了桃、葡萄和花椒等经济作物,次年即有经济收入。2004年因市某机关建办公把楼.征收了我村的部分土地,其中也包括了我的承包地。在进行征地补偿时,政府将我补偿标准与其他晚栽2年的桃树一样补偿,每亩均为5000元.而且没有将我的其他经济作物算在内。请问,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确定的,我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服该怎么办?
出处 《乡镇论坛》 2005年第11S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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