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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调整对外资企业的影响及我国利用外资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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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5年11月19日,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亚太经济合作会议非正式领导人会议上郑重宣布:中国将从1996年起,单方面大幅度降低进口关税税率,涉及范围达4000多个税种,占我国6000多种关税税目的三分之二,降低幅度平均不低于30%;与此同时,中国还将取消进口商品170余项的配额许可证和进口控制措施,占现行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30%以上.1995年12月28日国务院就改革和调整我国进口税收政策发出通知,宜布自1996年4月1日起,将我国进口关税总水平由现有的36%降至23%.通知同时规定,从1996年4月1日起,对进口设备和原材料等一律按法定税率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此次改革和调整进口税收政策,是我国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最为重大的举措之一。
作者 刘澄 徐明威
出处 《陕西金融》 1996年第7期17-1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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