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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的一个基本前提——试析法律职业的特殊性 被引量: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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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有着紧密的联系,而决定法律职业发展道路的内在原因,则源于法律职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不仅决定了法律职业的发展道路,而且决定了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基本标准、基本规格和基本条件,从而也决定了法学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方向和任务以及法律人才培养的基本制度、基本要求和基本模式。
作者 霍宪丹
出处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6年第1期45-50,共6页 Journal of The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 1王振民.“普通法的治理哲学”,《法制日报》,2002年4月14日,第3版.
  • 2霍宪丹.《面向21世纪.中国法学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思考》.郭道晖主编.《岳麓法学评论》(第2卷).湖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同被引文献304

引证文献44

二级引证文献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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