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假冒专利罪中“假冒他人专利”的认定应结合专利法规进行认定。假冒他人专利不应包括非法实施他人专利的情形,其与冒充专利有本质上的差异。假冒他人专利实质就是将一项本不享有专利权的产品或方法假冒成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其具体表现形式又具有多样性。我国假冒专利罪规定的行为方式仍过于狭窄,今后刑法修改应将冒充专利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
出处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06年第1期59-66,共8页
Journal of The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