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6月,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央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2003年第121号文)》(以下简称121号文件)。121号文件涉及房地产信贷的主要政策有:(1)对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四证”)的项目,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贷款;(2)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其自有资金(指所有者权益)应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商业银行不得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的贷款;(3)商业银行要严格防止建筑施工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
出处
《上海农村金融》
2006年第1期17-19,共3页
Shanghai Rural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