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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资费的上限管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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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10月份的资费管理方式改革成为当年电信监管中一个令人瞩目的事件。从2005年10月1日开始,我国四项基础电信业务(国际及港澳台长途、国内长途、移动漫游费、本地区间通话费)将由原来的政府定价改为上限管制,上限标准为目前现行的价格。
出处 《当代通信》 2006年第1期67-68,共2页 Communications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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