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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将血清当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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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动物用疫苗和血清制品,在《兽药管理条例中,属于兽药范畴,但它是一种特殊兽药.在经营上普通兽药店无权经营;在保存上需要特殊的冷藏条件;在使用上使用者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否则,无序经营.以假乱真、保存不当、不按程序乱用.反而导致畜禽发病、死亡.
出处 《农村实用科技》 2006年第1期30-3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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