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年以来,“一减三补”政策在山东省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实施,并在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干群关系,确保粮食安全,改进主要粮食作物品质、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机械化等方面产生了积极效果。然而农业税减免政策所派生的乡镇财政困境,及乡镇机构改革的艰难程度超出了改革之初的设想,粮食生产者直接补贴政策也没有形成粮农增收的长效机制,“三补”政策还存在操作成本过高,引发了诸多新矛盾的问题。完善“一减三补”政策就是要在乡镇机构改革中重视保护镇村两级干部的利益,把补贴政策法律化、补贴内容项目管理化,重视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在减轻农业政策实施成本方面的作用,发挥财政补贴在引导农民产业分化方面的作用。
出处
《山东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4期96-102,共7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