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区警务要求警察以“服务于民”的姿态出现,深入社区,熟悉辖区情况,依靠群众,调动社区居民的积极性,共同参与治安管理。社区矫正则是让罪犯有条件地与社会保持接触,接受民间帮教,促使罪犯尽早转化为社会人的一种行刑方式。社区警务和社区矫正皆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起源于英、美等西方国家,在预防违法犯罪、提高社区居民安全感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近几年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执法机关也开始重视并引进社区警务和社区矫正的理论与实践。比较研究中美社区警务和社区矫正的理论与实践,有利于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社区警务和社区矫正模式,促进中国和谐社会建设。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05年第6期17-21,共5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浙江省公安厅重点立项课题"美国社区警务与巡警体制研究"(课题编号:NO.15)之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主持人:徐公社
翁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