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的各级人大代表中,还有不少非社会职业的身份群体在选举实践中常常被排除在当选为人大代表之外。身份代表制与职业代表制、我国人大代表身份研究、我国社会分层三方面相关研究之间具有密不可分的紧密逻辑联系,在研究的对象、涉及的层面等等,大多具有一致性或趋同的。本文从身份代表制存在的合理性与必要性,需要重点解决的几个理论技术问题,对身份代表制作了全面的再探讨,并建议完善身份代表制理论体系以及发展人大制度学。人大制度学成为我国法学研究的一个新部门法学体系,是有着良好的宪法学理论基础和宪政实践要求的。
出处
《重庆社会科学》
2006年第2期99-102,共4页
Chongqi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