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推进城市法治化乃至整个国家的法治化建设进程中,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应是相辅相成、同等重要的两个方面。在行政诉讼法实施15年以后,公正司法对依法行政所起到的巨大推动作用是有目共睹的,而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对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也逐渐为人们所认识。但是,切实在行政与司法的实践中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关系,至少在目前还并不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在很多时候、很多地方、很多场合,受各种非正常因素的干扰,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的关系常常被扭曲,而且往往集中体现于政府的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如何对待法院的行政审判。2005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优化司法环境会议,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徐强就上海市的行政机关在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方面的体会做了重点发言。看行政机关从自身的角度如何评价行政审判,对行政审判法官来说,亦应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故此,我们将徐强主任的发言略加删改后刊发,希望能得到法官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共识。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50-51,共2页
People's Judic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