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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对兽药鱼药使用实行目录许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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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加强对在畜产水产品中使用抗生素、激素和各种兽药鱼药品及添加剂的严格整理和限制,日本将时畜、禽、鱼药和添加剂的管理办法实行重大改革,新方案的主要特征是对所使用的禽、畜、鱼药品分门别类圈容在用药目录中,并且对这些允许使用的药品残留量作出详细规定。对未列入“许可目录”的药品,不管是否合符国际国内标准或对人体有无危害,一律不得使用。对新药和民间验方药品,可以申请验证后纳入“预备许可目录”中,待经过一定时期(一般3~8年)的验证后再升入“许可目录”中。
作者 平远
出处 《养殖与饲料(饲料世界)》 2006年第1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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