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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贪心员工被判赔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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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5年9月,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公司员工侵害公司商业秘密案,法院判决员工浦志立即停止侵犯镇江育达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育达公司)的商业秘密并赔偿该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案件受理费3510元,由该员工负担。该判决现已生效。
作者 佳木
出处 《法庭内外》 2006年第1期17-18,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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