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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关于盟市、旗县工会实行经费集中户监管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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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期刊载的内蒙古区总《关于盟市、旗县工会实行经费集中户监管制度的通知》,重申全总关于县以上工会必须在银行开设“工会经费集中户”专用账户,用于行政拨缴工会经费的集中与分配,不允许列支费用;特别是明确规定“工会经费集中户”实行由上级工会监管制度,规定在银行开户时预留上一级工会监管专用章印鉴、分配划拨经费时须经上级工会审查签章后,银行方能付款,这对严格工会经费管理,防止截留、挪用应上解工会经费起到积极的、有效的监督作用。区总与地税局联合印发《委托代征工会经费操作规程(试行)》,对代征工会经费的范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计算标准、票据管理、征管范围、工会经费申报、交费流程、解交划转手续等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有利代征工会经费的开展,特别是规定地税局在办税大厅设工会经费和银行收费窗口,代收经费直接进入地方工会开设的“工会经费集中户”,有利地方工会掌握情况,加强代征工会经费的管理,值得各地参考、借鉴。
出处 《中国工会财会》 2006年第1期59-59,共1页 Finance & Accounting of Chinese Trade Un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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