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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委员单位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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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配合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国务院决定从2000年起加大对民族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出台了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中央预算安排,即2000年中央财政安排民族转移支付资金10亿元,以后每年在此基础上按一定比例递增;二是增值税增量返还,即将民族地区上缴中央金库的增值税每年比上年增长部分的80%留给民族地区(全国的体制是统一按1:0.3系数返还)。
出处 《中国民族》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11-14,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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