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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福兮?祸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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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在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之后。2005年物业税又被明确地写入“十一五”规划建议稿,这就标志着未来5年内我国将开征这一税种。物业税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在房产保有阶段分年统一收取.体现了我国房地产税费改革“正税、明租、清费”的基本方向。
出处 《社会观察》 2006年第2期58-5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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