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次常委会会议于25日上午对畜牧法(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分组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草案经过常委会审议、修改,已经比较成熟,建议本次会议进一步修改后通过;同时,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法律委员会于26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国务院法制办、农业部的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法律委员会认为,草案二次审议稿是可行的同时,提出以下主要修改意见: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06年第1期18-19,共2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