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农地产权制度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实施以来,曾一 度极大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有力推动了我国农村经济快速发展。但 是,由于前期思想与理论准备不足,其本身存在的缺陷近些年日益显现。 尤其是土地所有权制度方面的诸多漏洞,导致了农民无论作为个人还是 集体都无法享有法律在名义上赋予的农地所有权,从而在土地使用权、收 益权和转让权等各方面受到种种侵犯,最终造成农民的普遍贫困。要改 变这种现状,必须大胆改革现行农地产权制度。
出处
《调研世界》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23-26,共4页
The World of Survey and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