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以往的传播理念中,传播者是子弹.受众是靶子,只要子弹发射出去,靶子必然应声倒地,而现在实际上却是受众在决定着传播者,他们一“变脸”,应声倒下的就是传播者。随着公众对信息的获取更加迫切,消息的来源更加繁多.知情权的意识也愈加高涨,对媒体的关注度和要求也越来越高。而传播领域已出现了结构性过剩,大量同质重复的东西“滞销待售”,新闻节目因此走上了创新之路。
出处
《中国广播电视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71-72,共2页
China Radio & TV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