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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刑事化处置的路径选择与模式构建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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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刑事化处置是一个广泛的系统,凡是能够实现刑罚目的,不予定罪、不予处罚或不予实际监禁的一切实体或程序措施都可纳入非刑事化的范畴。我国刑法犯罪构成较为严格。立法中存在重犯罪,轻刑罚的倾向,司法理念上重实体、轻程序,刑事诉讼程序的制度尚不完善。因此,我国非刑事化处置的路径和构建重心在刑法中应当是刑罚的设置和具体运用;在刑事诉讼程序上应当强化和细化程序法的制约功能,增强对刑罚的限制功能。
作者 沈柳兰
机构地区 江苏警官学院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2006年第1期45-48,共4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 1肖扬.“中国犯罪预防的战略与策略”..《中国预防犯罪通鉴》.人民法院出版社,1998年版.第2页.
  • 2王勇.“轻刑化-中国刑法发展之路”..《中国刑法的运用与完备》.北京法律出版社,1989年版.第323页.
  • 3储槐植,张永红.刑法第13条但书的价值蕴涵[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3,18(2):50-60. 被引量:23
  • 4汪敏.“南京地区盗窃犯罪的调查与反思”..《江苏省刑法与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年会论文集》.,2004年.第153页.
  • 5昊宗宪等著.《非临禁刑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92页.

二级参考文献5

共引文献22

同被引文献13

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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