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朝正德十六年(1521年),明武宗驾崩。因其无子.由其亲叔伯兄弟朱厚熄入嗣继统。这就是历史上的明世宗,次年改元嘉靖。在他统治时期(1521-1566年),由于宦官专权的势头受到一定程度上的排斥、抑制,内阁阁臣的权力有所上升,允许他们可以兼任尚书.掌握实权。尤其是内阁“首辅”位极人臣.权力更大.一切朝政都归其调度。他们当中一些人利用手中之权.除了拉帮结派,组织朋党.攀引门生,相互倾轧,排挤外.就是大搞贪污腐败.收受贿赂,侵吞公款.卖官鬻爵.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06年第01X期61-62,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