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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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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代表政府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既管资产,还要管人、管事,形成了新的国有资产集权控制管理模式。由于国有资产的规模和比重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支柱作用,国资委不但负有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还拥有相应的权力和利益,成了集责、权、利于一体的强势机构。相应地,必须要有相当地位和权威的机构来监督、约束国资委合理合法地行使手中的权力,否则必然会导致其权力的滥用与失控。
作者 寇伟
出处 《人大建设》 2006年第2期41-4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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