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以下简称《通则》)已于2005年5月9日由建设部以第327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6.6.3(1、4)、6.7.2、6.7.9、6.12.5、6.14.1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行业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试行)JGJ37-87同时废止。
出处
《工程建设标准化》
2006年第1期47-48,F0003,46,共4页
Standardization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