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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旺村人民调解工作的“四有”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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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里旺村地处湖南攸县网岭镇南部,是一个拥有26个村民小组、618户2768人的大村。全村富裕康泰,村民和谐相处,自1992年来连续13年无一起刑事案件,无一起重大的治安案什,无一起矛盾纠纷出村,2002年该村被评为“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2004年被授予“湖南省文明村”。里旺村的和谐发展,得益于里旺村“两委”坚持人本理念,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村里将人民调解工作贯穿构建和谐社会的始终,坚持人民调解工作“有位置、有网络、有作为、有保障”的四有原则。
出处 《人民调解》 2006年第2期30-30,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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