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国时期,昆山县灾害频发,战乱连年,灾民遍地,农民生活困苦不堪,鳏寡孤独老者流离失所。1928年,昆山县政府在原有的民间慈善组织基础上成立了昆山县救济院,通过举办灾情救济、施粥、施衣、施药、施棺、掩埋、代葬、修桥、铺路、义渡等一系列慈善活动,对孤老病残及弃婴实施救济。昆山县救济院在昆山县慈善界中起了核心作用,这对稳定昆山地方社会秩序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有限的慈善救助与巨大的救助需求相比无异于杯水车薪。
出处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6年第1期87-90,95,共5页
Journal of Soochow University(Philosophy & 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