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是人们对社会主义法治的认识、情感和意志等各种心理要素的有机综合。它包括三个层次的内容和要求:一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理性科学的认知;二是对社会主义法治发自内心的认同和期待;三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充分信任、坚定信念与忠诚信仰。社会主义法治意识是社会主义法律健康运行的精神支持和动力保障,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完善的动力,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有机组成部分。
出处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6年第1期138-141,共4页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