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作为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最大受害国,其所遭受的损失是最为惨痛的,然而,近十年来,我国的民间受害者在一系列民间索赔诉讼中几乎没有胜绩,日本政府对于中国受害者强烈的索赔正当要求,或置若罔闻或寻求各种借口和所谓“法律依据”消极抵触甚至拒绝。笔者试从国际法的角度,针对日本政府提出的所谓国际法和国内法上的“法律依据”一一进行批驳,从而探讨中国民间对日索赔的相关法律问题。
出处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109-110,共2页
Trade Unions' Tribune(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Trade Unions' Administration Cad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