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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医疗设备收费不准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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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发改委、卫生部联合发文,要求医院在大型医用设备的检测和治疗收费上不得区别设备产地、型号,并遵守不盈利原则。在多次推进药品降价之后。发改委又对医疗器械检查费用施以改革重手。在《关于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首次表态要扭转使用国产设备、进口设备收费标准不一致的局面。
作者 高泽阳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06年第2期51-5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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