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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推行信访办理“三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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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两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重点围绕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创新办理机制,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等方面入手,依纪依法规范和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保障了群众的切身利益。本刊现刊发江苏省扬州市、湖北省襄樊市、山东省胶州市营海镇的相关做法,供大家借鉴。
作者 张峰
出处 《中国监察》 2006年第3期14-15,共2页 Supervis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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