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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会计中的两点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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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采用应付税款法时,当期所得税费用与当期应交所得税的关系 应付税款法是企业所得税费用的核算方法之一。《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应付税款法,是指企业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当期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九十八条也作了同样的规定。
作者 丁连第
机构地区 山东泰安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05年第5期55-55,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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