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学术界关于经理人股票期权的会计确认主要有两种观点:"利润分配观"和"费用观".前者认为,根据企业主体理论,经理人以其人力资本享有固定的工资收入和利润分享权,其中一种表现形式就是经理人股票期权.后者则认为,会计簿记的立足点仍然是所有权理论,经理人股票期权所交换的是经理人提供的服务,这种服务的消耗就应该确认为费用.本文立足于对经理人股票期权不同确认方法的经济后果分析,认为"费用观"比"利润分配观"更具有现实意义.
出处
《财会月刊(下)》
2005年第1期39-39,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