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应当把握好四条原则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在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中,应当把握好四条原则:一是全程同步的原则。必须坚持同步、全程录音录像;不能任意选择取舍。二是程序规范的原则。办案干警和技术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切实防止程序违法和程序疏漏。三是客观真实原则。任何人不得对同步录音录像资料擅自进行剪辑或技术处理。四是严格保密原则。必须切实加强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严防录音录像资料泄漏、流失。
作者 王振川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06年第02S期1-1,共1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