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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民防机关“准军事化”建设中的“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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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防“准军事化”建设从字面理解,它是介于军事和地方之间,既不等同于军事化,但又高于地方化。笔者认为,“准军事化”的“准”字除了上述意思之外,还有下面两层意思。
作者 李国法
出处 《中国人民防空》 2006年第2期23-24,共2页 Chinese Civil Air Def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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