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四高人才”是掌握企业的重要资源、核心技术,并拥有绝对权利的核心员工,也是企业重要的利益相关者。由于其自身的稀缺性,这四类人才在企业中的流失现象非常严重并且给企业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因此必须针对这一现象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而建立在利益相关者合作基础之上的共同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的一种科学治理方式,它能够汇集各类优秀人才的智慧,使之为企业的发展而奋斗。从这种意义上讲,共同治理结构本身就是留住“四高人才”的一种有效方法,同时为了实现这种治理结构还需要其他相关的对策措施进行配合。
出处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59-63,共5页
Human Resources Development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