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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工龄后不参保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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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场有一位1969年下乡的“知青”,1979年12月经招工进入本场工作。由于本场体制改革,2000年8月实行全员“买断”工龄,此后社保缴费均由个人负担。但该人员认为自己从下乡至“买断”工龄之时的工作年限(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大大超过了15年的规定,将采可以办理退体并享爱养老保险待遇,故从“买断”工龄之日起再来向社保部门缴费。其做法对吗?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77-77,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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