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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工作应重视的两项原则和一个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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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综合执法是一项新生事物,历史较短。相对于其他执法部门来说,其整体执法水平、执法干部的法律意识都不是很高。许多执法干部习惯于依照领导指示办事,拘泥于法律分则的规定,还不擅长以行政法基本原则指导执法实践,法律人的思维方式和先进的执法理念尚未真正建立起来。
作者 马忠
机构地区 天津
出处 《城建监察》 2006年第2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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