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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在危险货物安全监管的定位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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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港口法》实施后,海事部门与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上存在着职能交叉。为防止出现管理越位、缺位、漏位现象,更好地履行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职能,本文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海上交通安全法》及《港口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海事部门在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上的定位进行了探析。
作者 庄洪程
机构地区 泉州海事局
出处 《中国水运》 2006年第2期16-17,共2页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7

  • 1孙国庆.港口安全管理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5,15(7):40-43. 被引量:20
  •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Z].201l.
  • 3海上交通安全法[Z].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1983.9.2.
  • 4海洋环境保护法[Z].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6号),1999.12.25.
  • 5港口法[Z].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号),2003.6.28.
  • 6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1号),2009.9.2.
  • 7港口经营管理规定[Z].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第13号),2009.10.29.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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