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法定计量单位的组合单位中中文符号的使用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法定计量单位的单位符号不能跟中文符号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国家标准指出:“不应在组合单位中同时使用单位符号和中文符号。例如:速度单位不得写作bn/时。”,而应写成km/h。在科技书刊中,当组合单位含有时间单位时,这类“中西合璧”的不规范书写形式比较普遍。
出处 《广东牙病防治》 2006年第1期48-48,共1页 Journal of Dental Prevention and Treatment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