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研究了现状纳污、污染可控及目标控制三种纳污模式下的污染稀释自净水量,结合黄河水资源可调控性,对三种纳污模式下水量的可保证性进行分析指出现状纳污水平下,黄河干流所需污染稀释自净流量很大;要实现黄河干流水体功能目标,入黄支流必须满足入黄水质目标要求,入黄排污口必须满足国家排放标准;污染可控水平下,龙门以上河段所需流量基本可以得到保证,但龙门以下河段在枯水时段难以得到保证。
出处
《人民黄河》
CAS
北大核心
2005年第11期39-41,共3页
Yellow River
基金
水利部现代水利科技创新项目"黄河健康生命指标体系研究"(XDS20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