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财产税制是进一步优化我国税制结构的需要,也是完善我国地方税体系的需要。应遵循规范税制、公平税负、加强征管的原则,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财产课税制度,构建以财产税为主体税种的地方税体系。基本思路是:统一内外资企业财产税制和城乡财产税制,对企业和个人(家庭)保有的土地和房屋普遍征收物业税(不动产税),对单位和个人拥有的车船等动产普遍征收车船税(动产税),适时开征遗产与赠与税。同时,改革财产税制必须采取相应的配套措施。
出处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5年第2期1-3,共3页
Journal of Henan College Of Finance & Tax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