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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收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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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市兴港村14组孟尔新读者问:我在经营本村电灌站期间.因一位村民欠缴电费233元,诉至法院。法院收取了50元素件受理费和500元其他诉讼赍。后我撒诉,法庭同意退回诉讼费25元,加上庭长照顾退回50元.共退回75元。请问这样收费、退费是否合理?
出处 《农家致富》 2006年第4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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