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工业化、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城市化却因占地把成千上万的农民从土地上排斥出来。缺乏文化,没有专业技能,使失地农民在劳务市场上处于弱势地位,仅靠培训再就业不能使其根本摆脱贫困境况。因此,有必要建立由政府牵头,以特大型集团企业为载体、农民入股的共同基金公司,发挥基金投资运作的作用,农民凭基金公司发给的基金凭证每年向基金公司获取红利,以此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这是农民失地后,在国家无财力解决低保的情况下的一种可行性举措。
出处
《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2006年第1期83-85,共3页
Journal of Sichuan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