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期下发的《关于深入贯彻实施〈上海市档案条例〉推动档案事业进一步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办[2005]26号)精神,加强对本市电子公文的归档与管理,保障电子公文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国家档案局6号令《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标准《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上海市档案局研究制订了《上海市电子公文归档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现将全文刊登如下:
出处
《新上海档案》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31-32,共2页
New Shanghai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