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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野生动物难逃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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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许多居民都知道,巨蜥、穿山甲等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然而,浙江省绍兴县平水镇平阳村“家有山庄”的老板金家有却利欲熏心,把珍贵稀有的野生动物推上餐桌作为招揽顾客生意的法宝,非法代销起这些野生动物来。
作者 孙蔡江
出处 《浙江林业》 2006年第2期23-23,共1页 Zhejiang Fore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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