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已十年有余,该法为促进我国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起到了很大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该法律制度仍滞后于经济发展的步伐,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与资金融通的需要,不能满足项目融资所需要的法律保障。本文以水务建设项目投资为例,探寻并试析我国现有担保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希望能将该法的修订纳入人大的立法规划当中。
出处
《民主》
2006年第2期26-28,共3页
Democrac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