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泰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要求编制的,规划基期年是1997年,目标年为2010年,分两个阶段:近期规划1997年一2000年,远期规划2001—2010年。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前期调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该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如下分析评价。
出处
《黑龙江国土资源》
2006年第2期34-35,共2页
Heilongjiang land and Resour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