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国以来,我国的会计体系一直划分为两大类,一是企业会计体系,一是预算会计体系。预算会计体系中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两个分支。这次预算会计改革,把事业单位会计同行政单位会计区分开来,建立了单独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分行业的会计制度,这是预算会计法规建设上的一个突破。但是,在此情况下,有些同志就产生了事业单位是否还属于预算会计范畴的疑问,有的同志还认为事业单位会计法规制度的管理可以纳入企业会计法规制度的管理体系。事业单位会计的地位问题,关系到事业单位会计的性质、目标和原则,也关系到其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我们认为有进一步加以明确的必要。
出处
《黑龙江国土资源》
2006年第2期40-41,共2页
Heilongjiang land and Resources